看的過程一直有「作者你為毛要這樣!!」的OS

首先是書名很莫名,
「王子日不眠」,應該是想跟「公主夜未眠」致敬……
但是正常人白天本來就不睡覺啊?
而且整本書裡面男主角明明就一直陷入沉睡狀態!!

 

 

女主角的特色就是大食怪(因為每天勞動)
然後體育萬能,親切和氣,感情上不擅表達有點害羞,
有點傻傻的,拳腳很厲害可以一次打十個……

根本就是頭上沒有長角的毛利蘭
...
所以男主角是沉睡的小五郎是這樣搭配的嗎?


第一章,女主角才出場就為了拯救騎三輪車闖路中央的小孩,一腳踹飛行駛中的機車……
雖然男主角覺得這樣很帥氣,但是這個橋段我實在不ok
第一次內心大吼「作者你為毛要這樣!!」

怎麼說比較好呢……
我覺得會讓小孩跑到馬路中間玩父母一定失職,不管是沒教好還是沒看好,就不要吵什麼應注意未注意,真的不幸被撞實在怨不得人。
結果女主角飛踢踹機車讓機車滾出去,無辜犁田的機車騎士真的很衰小,今天是他福大命大滾了兩圈沒事,你看多少機車被路邊突然開的車門撞到受傷慘重甚至沒命的....
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30719/35160494/

然後機車騎士從地上爬起來,想當然耳很憤怒找女主角談賠償要誠意,男主角還夥同同事一起去幫女主角贊聲說機車騎士根本是殺人未遂,最後機車騎士只好自認倒楣離開……

作者在此旁白:「一場無妄之災終於平安落幕」
……是機車騎士的無妄之災吧?天知道他有沒有怎樣 QQ

同樣是可以表達女主角飛踢之威or富有正義感,
我個人覺得如果改成
「搶老太太皮包的飛車搶匪被女主角踹下機車」
接受度會完全不一樣

 

整本書最爛的橋段就放在第一章,真是出師不利!

 

 

然後第二章我又遭受了無情的打擊!!

 

 

 

女主角請男主角吃「炭火燒肉499吃到飽

 

因為邊等公車邊看小說的關係,我就站在「小蒙牛」的店門口,
飢腸轆轆地看著女主角烤著一盤又一盤的牛肉豬肉羊肉……

我想吃!

我想吃!!

我想吃啊啊啊啊

我好想吃炭火燒肉499吃到飽嗚嗚嗚嗚

 

然後女主角完全沒聽到我內心的哀號(廢話),
還跟店員說牛羊豬再來一份還要包肉的生菜……

…… 崩╰(〒皿〒)╯潰......


一直到第五章結束之前,我的內心都還沉浸在炭火燒肉499吃到飽。
到底演了什麼我有點茫然

 

……好啦這是我個人問題,跟作者無關(收哩)

 

 

開始交往以後就還蠻順的,幾個小波折之後終於讓感情遲鈍的女主角承認喜歡男主角,
想不到正要開始激動的時候(與其聽你廢話不如接吻就好--本書我最欣賞的台詞)
又來個轉折跑去救男主角的姊姊,然後再轉回來好像要吵架,
一陣混亂之後接著就床戲(咦?)

而且床戲還拉燈(咦咦??)

 

作者你為毛要這樣!!

 

我好失望,就這樣!!啊??這位作者我很欣賞你的H耶(咬被角)

 

 

做完隔天,兩個人彼此分享一下自己的故事……
男主角就提議結婚了(咦咦咦?)
女主角考慮了幾天,
暗自決定從老家回來之後要主動浪漫且正式跟男主角求婚……
從老家回來之後兩個人親了一下,就直接跳七年後!(咦咦咦咦?)

七年後!
七年後!
SEVEN YEARS LATER!!

小孩都生了,第二胎也懷了!!

作者你為毛要這樣!!
說好的浪漫正式的女方求婚呢??

 

上面看起來都是抱怨,其實男主角還蠻可愛,隨時隨地可入睡的設定很有趣,
為了追求女主角也真是煞費苦心而且遊走爆肝邊緣相當令人同情
而且應該是處男 (加5分)

 

以上。總結就是「可以接受但不滿意」

 

最後要說的是,這是封面

 

這是我表妹~  我覺得好像喔呵呵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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